
許多剛開業的餐飲老闆在完成商業登記後,會收到來自餐飲業公會寄來的通知,要求在一定期限內辦理入會手續與繳交費用。這時心中可能會心生疑問:「開店為什麼還要加入公會?這是強制的嗎?」這不是詐騙,也不是業界潛規則,而是根據《商業團體法》所明訂的法律規定。本篇文章將帶你了解餐飲公會以及相關法規,幫助你在創業初期避免不必要的違規風險。
什麼是餐飲公會?
餐飲公會是餐飲業的商業同業公會,會依地區冠以所屬行政區域名稱;各業同業公會,會冠以本業之名稱。根據《商業團體法》第8條,在同一縣(市)、直轄市或全國區域內,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登記證照之同業公司、行號達5家以上者,應組織該業商業同業公會。
公會通常由同一區域同一行業的公司行號等資方組成,設立的主要目的是集合同業力量,保障同業的利益,促進同業的發展,並建立同業的自律及自治秩序。
什麼是「業必歸會」?一定要加入公會嗎?
「業必歸會」簡單來說就是強制加入公會。根據《商業團體法》第12條,辦理商業登記的公司行號,應於開業後一個月內,加入該地區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,並繳入會費與常年會費。這並不是選擇性的配合,而是由《商業團體法》強制規定。
如果沒有加入公會會怎麼樣?
若未依法加入公會,根據《商業團體法》第63條明確列出罰則:
公會對不依法加入為會員之公司行號,應以書面通知限期入會,逾期不入會者,報請主管機關通知其於3個月內入會;逾期再不入會者,由主管機關處新臺幣1,500元以上10,000元以下罰鍰。
為什麼公會會主動通知我?
根據《商業團體法》第67條規定:若公會未依法催辦入會或未報請主管機關,逾3個月仍不入會者,也會受到主管機關處分,甚至可能被命解散。因此,為了自身責任與營運,多數公會會積極主動發函通知業者加入。
結語
對於餐飲店家而言,只要完成商業登記,就有義務在法定期限內加入所屬的餐飲公會,以免未來面臨裁罰的風險。建議正在準備開設餐廳或已經開業,並辦理商業登記的店家多多注意!
文/Jo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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